上海源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我司”或“源星资本”)系一家成立于20118月15日并依法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00929)。现我司针对其他市场主体恶意抢注源星系列商标、擅自使用源星字号、侵犯我司合法权益的行为,声明如下:

一、 “源星资本(Vstar Capital”系我司设立至今对外投资及宣传时一直使用的称谓,已在投资人及公众领域获得普遍认可,具有特指性。因此,我司享有包括“源星”“源星资本”“Vstar”“Vstar Capital等商标的在先权利我司发现,杭州源星昱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未经我司同意,抢注源星系列商标恶意侵占我司的品牌和商誉,已经违反法律法规,且涉嫌严重误导投资人扰乱金融市场。

二、 我司还发现,我司法定代表人卓福民未经我司股东会同意,同其子卓星煜、我司前员工沈曦擅自设立私募基金管理人宁波星祥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源创企业管理咨询(嘉善)有限公司等数家同业公司。相关公司在未征得我司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源星”字号,设立宁波源星欣元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并备案为基金产品,给市场和投资人造成严重混淆。

三、 对于以上侵权行为,我司已正式发函警告,并正在采取法律手段进行维权。望相关合作方仔细辨认合作主体,避免被人误导,给合作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法律风险。

四、 未经我司书面授权,任何主体不得使用“源星”“源星资本”“Vstar”“Vstar Capital”“”等称谓、标识对外宣传、开展私募基金业务。若相关主体继续利用前述称谓、标识给投资人或公众造成混淆的,我司将保留向相关主体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声明!

上海源星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220315